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