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

法规文号: 财税〔2017〕37号    颁布日期: 2017/4/28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20177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7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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