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发票管理,优化纳税服务,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现将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关于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