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银行卡清算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

法规文号: 银发〔2016〕324号    颁布日期: 2017/3/6    发文单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有效]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法院、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局)、公安厅(局)、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外汇分局;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非银行支付机构;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支付清算协会:

近年来,我国银行卡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已形成一定产业集群和市场规模,成为扩大消费、拉动内需和服务民生的重要助推力量。银行卡清算机构在银行卡产业中居于核心地位,是金融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家金融安全的重要基础保障。为增强我国银行卡清算产业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发挥银行卡清算市场对完善支付体系、发展普惠金融、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国际经济合作的积极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关于促进银行卡清算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外汇局 最高人民法院

20161222

 



北京国锐信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