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及国税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16年12月9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及国税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