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录取人员的通告

法规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6年第5号    颁布日期: 2016/9/18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有效]

    第四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选拔工作已结束。在完成个人报名、组织推荐(自荐)、笔试、面试、业绩评价与考察程序后,经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共录取122名第四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名单见附件)。
  第四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研修班首次集中培训拟定于2016年10月上旬在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进行,具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第四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录取人员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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