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做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 法规文号: 税总发〔2013〕143号 颁布日期: 2014/1/2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有效]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区)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的规定,为做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策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服务水平
三、完善征管手段,健全管理机制
附件: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填写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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