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的通知

法规文号: 会协[2008]83号    颁布日期: 2008/11/12    发文单位: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指导和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业务,明确工作要求,保证执业质量,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需要,我会制定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现予以印发,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 (略)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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