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奥运会场馆建设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的批复财税

法规文号: 财税[2004]38号    颁布日期: 2004/2/16    发文单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有效]

北京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你们《关于奥运会场馆占用耕地申请免征耕地占用税的请示》(京财税[2003]2118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批复如下:

    为支持北京市举办2008年奥运会,同意对奥运会场馆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四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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