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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和个人受托种植植物、饲养动物要征营业税 2007-03-06

·作者:佚名  ·来源原创  ·发表时间:2007/3/6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受托种植植物饲养动物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明确,单位和个人受托种植植物、饲养动物的行为,应按照营业税“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通知》同时明确,单位和个人受托种植植物、饲养动物的行为是指,委托方向受托方提供其拥有的植物或动物,受托方提供种植或饲养服务并最终将植物或动物归还给委托方的行为。

 

 相关法规链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受托种植植物饲养动物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