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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对欧美日进口相纸征反倾销税 2012-3-23

·作者:佚名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发表时间:2012/3/23  

商务部昨日发布公告,最终裁定原产于欧盟、美国和日本的进口相纸产品存在倾销,倾销幅度为16.2%28.8%,决定自23日起的5年内,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进口相纸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公告称,商务部经过调查最终裁定,在本案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中国国内相纸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