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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解读新审计准则修订 2010-9-30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税网  ·发表时间:2010/9/30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中国审计准则,实现了与当时国际审计准则的实质性趋同。审计准则自发布以来,实施已有3年的时间,总体运行情况良好。最近几年,审计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国际审计准则作出了重大修订,我国审计实务中也面临一些新的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此,经财政部领导批准,中注协于2009年初启动了审计准则修订项目,以进一步完善审计准则,实现与国际审计准则的持续趋同。

(一)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最近几年,审计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随着我国经济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注册会计师除审计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外,还可能接受委托审计按照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此外,随着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范围的日益扩大,注册会计师不仅执行企业财务报表审计业务,还越来越多地执行医院、高校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表审计业务以及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因此,需要对审计准则的适用范围予以适当拓宽,为注册会计师审计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以外的财务报告框架编制的财务信息提供指导。

(二)适应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

审计准则应当立足于维护公众利益的宗旨,积极应对新形势下资本市场发展和注册会计师执业实践面临的挑战与现实,强化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责任,细化对注册会计师揭示和防范市场风险的指导,切实发挥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作用。

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审计作为财务信息生成链条上的重要一环,应当提供更加相关和可靠的财务信息,降低由于信息不充分或不可信赖导致的资本转移成本和投资风险,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因此,应当根据变化的情况,通过修订完善审计准则,突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宗旨,强化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责任,针对实务中暴露出的不足,严格执业程序,要求注册会计师切实承担起保护公众利益的社会责任。

(三)适应与国际审计准则趋同的需要

当前,准则国际趋同面临着新的形势。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采取了非常积极的态度和行动,先后向二十国集团(G20)伦敦金融峰会、匹兹堡峰会提出应对金融危机的建议,特别是倡议各国政府采用和实施统一全球标准,包括会计、审计和独立性准则,以提高资本市场在全球的运作能力,使资本能够有效地跨国流动,减少资本市场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最近几年来,国际会计师联合会下属的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致力于实现一套高质量的国际审计准则的目标,不断改进国际审计准则的质量,对国际审计准则作出了重大修订,于2008年底完成了明晰项目(ClarityProject),得到了证券委员会国际组织(ISOCO)和欧洲委员会等的高度认可。国际审计准则的新变化,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化准则趋同主张,在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吸收借鉴国际审计准则的最新成果,以实现与国际审计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为实现高质量的财务报告,维护经济和金融稳定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