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对未来前景的信心、金融创新的进程、满足多层次需要的产品和服务、居民收入水平是扩大内需目标得以实现的前提
实现扩大内需目标必须满足四个前提条件
为应对华尔街金融海啸对中国
经济带来的冲击,11月中旬,中央政府推出了十大刺激内需的政策措施,并宣布在2010年以前,动用4万亿元人民币的资金通过拉动投资而扩大内需,以配合积极的财政政策与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实施。我认为,在目前的环境下,要使得4万亿元扩大内需目标得以实现,必须满足以下四个前提条件。
第一,居民对未来的前景充满信心。其实,要增强人们对未来的信心也并非太难,政府与其只把巨资投放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倒不如把部分资金用于营造和谐社区与和谐人群上去,包括完善社区康乐文体服务设施,建立和健全社区医疗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让居民可以免除生活的后顾之忧,人们自然就会大胆消费了。
第二,推进金融创新的进程。这次华尔街金融海啸,源于美国过度的金融创新引发过度的超前消费,此为一个极端;而中国则是处于另一个极端,那就是过度不消费。现实情况是,在寻找解决生产能力过剩问题的对策上,刺激内需似乎成为唯一的选择。美国100多年的经济发展史就是一部不断通过金融创新扩大内需的历史。通过金融创新,我们可以让有较强消费欲望的年轻人在收入还不是很高的时候“先使未来钱”(房贷、车贷就是有代表性的例子),使厂家的产品和服务得以及时被“消费”掉,经济的良性循环得以持续;通过金融创新,也可以让人们对于健康、寿命、收入水平充满不确定性的前提下能够无所顾忌地进行消费(譬如寿险、医疗健康险就是有代表性的例子)。
第三,中国的厂家和服务机构能够生产或者提供满足消费者多层次需要的产品和服务。三聚氰胺事件使得“中国制造”蒙上了一层阴影,我们难以想象,在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的情况下,人们会扩大内需和消费。满足广大消费者多层次需要的责任自然就落在了企业的肩上。
第四,增加居民尤其是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
规模庞大的财政支出与居民增收企业减负的财税政策之间考验政府智慧
针对以上扩大内需的四个前提条件,政府应该适时推出财税政策措施。我认为,这些财税政策应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财税政策。包括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额到5000元甚至更高,让更多的人能够跌出个人所得税的税网;向低收入群体派发食品券甚至现金补贴等。
二是为中小企业减轻税负的财税政策。最近,中央政府宣布在全国范围实施增值税转型的措施以及全面回调包括纺织品在内的多种大宗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有研究估计,生产型增值税转型为消费型增值税,将为企业节省超过2000亿元的税收支出,而出口退税率的普遍回调也将使得手上还掌握订单的出口型企业进一步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广东省政府近期也先后推出一系列帮扶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难的政策措施。要真正让企业减轻税负,核心问题在于进一步改革中国的税收制度。当前税制的不合理之处是国家税收收入太倚重流转税,如何逐步增加所得税和财产税在税收收入中的比重,是税制改革的难点之一。
三是认真研究4万亿元的资金筹措方案。一般认为,4万亿元之中,1万亿元左右来自中央财政预算,另外的约3万亿元来自民间渠道包括银行信贷。从财税政策的角度看,相对于2007年5.1万亿元的财税收入来说,1万亿元的预算支出不是小数目,发行国债在所难免。比较合理的办法是逐步放开,在财政部和省级人民政府的监督下,让地市一级政府成为发债的主体,从而在中央政府得以控制债务规模的前提下使地方政府有足够的财力来开展符合当地居民利益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
最后,中央政府扩大内需的十项政策涉及规模庞大的财政支出,而此举反过来又降低了政府进一步推出企业和个人减轻税负的政策措施的意愿;另外,如何避免基础设施重复建设甚至浪费现象的出现,这些都是对政府智慧的一大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