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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使用办法 中小企业最高可获300万资助 2008-09-23

·作者:佚名  ·来源互联网络  ·发表时间:2008/9/23  

  财政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发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

  财政部之前已经宣布,为帮助解决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中央财政将加大支持力度,安排中小企业专项资金35.1亿元。

  而《管理办法》为这35.1亿元的细化使用办法。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下称“专项资金”)是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技术进步、综合利用、市场开拓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管理办法》规定,专项资金采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和资本金注入等支持方式。其中,对中小企业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的额度,每个项目一般控制在300万元以内,贷款贴息方面,每个项目的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