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首  页|我们的优势|我们的文化|我们的服务|法规库|加入我们|联系我们

北京国税关于2008年10月份纳税申报期延期的通知 2008-09-19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表时间:2008/9/19  

 

    鉴于今年“十一”长假正值纳税申报期,我局决定将10月份纳税申报期进行延期,各税种延期日期如下: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纳税申报期延期至10月15日止;

    个人所得税(利息税)延期至10月13日止;

    企业所得税延期至10月20日止。

    特此通知。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200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