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一石激起千层浪,好久没有这么吸引眼球的财经新闻了,于是网上一片热闹。一点也不奇怪,网络倾向非常鲜明:80%以上网民反对此项收购,认为这是跨国公司并购中国民族品牌的又一个典型案例,中国的民族饮料著名品牌又要消失一个。此种情绪下,有人甚至指责汇源老板朱新礼,不好说他卖国—毕竟这个企业是他创办的,品牌是他塑造的,但口气也颇为不善,朱总裁几成了见利忘义、目光短浅之人。不是半年前还说要“创民族品牌,做百年老店”么,75亿港币一出,就壮志全消、落袋为安了?
不说大道理,就说最简单的罢,我们有没有资格指责甚至质疑朱新礼?
首先,从汇源的所有权角度讲,朱新礼及其他股东当然对自己的股份有绝对处置权。卖不卖,卖什么价格,是朱新礼们的基本权利,他人无权指手划脚。否则,就是对所有者拥有权利的侵害。或许我们在公有制下生活惯了,以为我们就是这个国家的主人,也就是一切的一切的主人,别人的事就是我们的事,我们当然有权管;岂不知,这是一种虚无的主人翁权力意识的滥用,不仅不能成事,反会践踏规则、破坏秩序。探讨背后原因,我们就是把汇源和国有企业混为一谈了。汇源不是国有企业,没有国有成份,而是一个香港上市公司,或者说是民营企业,这是问题的区别所在。国有企业从根本上说来,全体国民都是股东(虽然绝大多数时候绝大多数的我们并没有享受到股东的基本权利),所以对于企业的处置我们是有发言权的,能不能卖、卖多少钱、卖给谁,我们都可以评论甚至干预—当然若有制度规范更好。但把这种思维模式用于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就不适宜。
其次,从能力角度讲,我们也没有资格质疑朱新礼。毫无疑问,绝大多数评论者,都没有朱新礼的专业知识和眼光。饮料行业会是一种怎样的发展趋势,汇源的中长期发展前景如何,汇源继续自我发展与被可口可乐收购的两种后果的权衡……所有这些问题,在饮料行业摸爬滚打十六年且成绩卓著的朱新礼,无疑比我们把握得更准确。我想我们还不至于不自量力到这种地步,可以代替朱新礼做出判断,并且比他的判断更合理、更准确吧?
第三,退一步说,我们是否有资格从道德上指责朱新礼呢?没有了知识和能力的支撑,我们只有道德这个制高点了,实际上遍观以往的外资并购案,中方当事者饱受指责的,也多半是“卖国”之类的道德判断。即使朱新礼就是经受不住75亿港币的诱惑,把汇源股份出让给了可口可乐,又何错之有?那些要求朱新礼等中国企业家们必须扛起民族经济大旗、守住民族企业品牌的人们,若真有这样的道德追求和宏图大志,为何不身体力行呢?无论如何,朱新礼们对我国的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已经做出了远远超出我们的贡献,难道我们就因此而有理由让他们永远扛下去?实际上,这种对民营企业家的道德挟持,恰恰是我国企业家生存环境的缺陷所在,也是众多民营企业家泯然消失乃至一败涂地的因素之一!
是不是从企业所有权角度看我们没有权力干涉朱新礼卖出汇源,那么就没有任何理由审核或者阻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了呢?当然不是。
汇源虽是香港上市公司,但它的业务在中国大陆,其并购对中国的市场竞争有影响,中国政府当然有权力进行管辖。根据我国的《反垄断法》及其有关规定,可口可乐收购汇源已经超过了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或者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所以这一并购案应向中国政府申报。但在这一点上,几乎所有的反对者在列举阻止收购理由的时候又都犯了常识性错误。
我国政府对外资并购案的审核,是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因为外资区别于内资的特性,需要对其进行市场准入审核,看其是否符合我国有关外商投资管理的法律法规,所谓的对于国家安全或国家经济安全的影响,就是从这个角度考虑;二是市场竞争审核,看并购对该领域的市场竞争会产生什么影响,会不会妨碍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等,主要就是进行反垄断审核。第一个方面的审核是外资并购独有的;第二个方面的审核则是通行的,内资、外资并购一视同仁,标准都是一样的,因为所有的垄断行为都对行业发展和消费者保护不利。
对外资的市场准入审核,最容易犯的是泛化的错误,即以为所有的外资并购都涉及国家安全,不管什么行业、什么产品。挖掘机事关安全、胶卷事关安全、啤酒事关安全、饮料事关安全……还有哪个行业、哪个产品不事关安全呢?化妆品、牙膏都成了关系“国计民生”的产品,成了所谓的战略行业,有关外资并购都要提到国家安全、哪怕是国家经济安全的高度来考虑,实际上已经没有产业政策可言了。1994年以来,我国颁布实施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制定的原则之一就是要考虑外商投资对于国家安全的影响问题;而在具体的外商投资项目审批中,对于国家安全影响的考虑也是重中之重,但那都有相对明确的界定。显而易见的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准入的扩大是必然趋势,政府的规制范围越来越小,并且主要依靠市场手段,这才最有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从而最有利于国家安全和国家经济安全,也更有利于国民的福利增长。如把安全问题泛化,仅从行政资源配置来说,就是不可能实现有效规制的,最终必然导致效率的损失和重要安全审核的弱化,导致最终的更不安全。
而对市场竞争的审核,则最容易犯差别化错误。普遍的观点理所应当地认为,对于外资并购的反垄断审核,就是应该比内资并购严格些!国有企业的垄断,是肉烂在锅里;民营企业的不正当竞争,那也是自己的孩子—好歹还有个感情取舍吧。而外商投资?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并购一个龙头企业就是“斩首行动”,收购一个知名品牌就是“束之高阁”,占有资金、技术、管理、营销、品牌优势就必然不正当竞争…..惟有看得见的手才能约束其行为。于是乎,凡涉及外资并购国内有点名气企业的案例,要求政府斩下反垄断之剑的呼吁就甚嚣尘上,全然不顾垄断判定的基本标准和简单事实。近年来几乎所有的外资并购案,都发生在行业集中度远远不够、且行业特点和国内外竞争态势也决定了不可能形成垄断的领域,但却无一例外地都被要求以反垄断为由制止并购。假如反垄断成了封闭市场、排斥竞争的工具,对行业、对国家、对民众有什么好处?
以此观照可口可乐收购汇源一案的评论,就会发现上述两方面错误都有体现。之所以有80%强的网民反对这一收购,也正是由于没有搞清楚这两个基本问题,或者把两者混为一谈。
笔者对于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的观点很简单:尊重朱新礼的权利和选择;政府部门依法进行反垄断审核—至于国家安全审核就免了吧,此案还远远没重要到那个份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