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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奥运纪念品要算财税账 2008-08-21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税务经理人  ·发表时间:2008/8/21  

北京奥运会相关纪念品受到了不少企业和个人投资者的关注。税务部门最近提醒,企业和个人购买奥运藏品,需要缴纳相关税款,投资时要算好财税账。

近些年,很多上规模的私营企业热衷于投资收藏品,如书画、古玩等,在于收藏品可归为企业的固定资产,每年提取折旧列入成本,以达到少纳税的目的。目前市场上部分奥运藏品或者限量版奥运藏品成为不少私营企业主花高价收藏的热点。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奥运藏品支出不能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要依法纳税。

记者从税务部门了解到,今年开始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已经明确收藏品不能列入固定资产。税务工作人员提醒说。

    税务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前几天,北京举行的专场拍卖会上,一支北京奥运会火炬以26万元落槌,加上佣金最终成交价锁定为29.12万元人民币。不少淘到奥运宝贝的投资者转手很可能大赚一笔。但财税部门也要提醒,个人奥运藏品拍卖收入要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