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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税局、地税局关于调整2008年8月份纳税申报期的通知 2008-08-11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国税局、地税局  ·发表时间:2008/8/11  

  鉴于北京市市政府通知88日放假一天,我局决定对20088月份纳税申报期进行延期,具体各税种延期日期如下: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消费税、营业税纳税申报期延期至813日止;

  (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期截止时间仍为811日。)

  企业所得税延期至818日止。

  特此通知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200886

  按照市政府通知要求,200888日全市放假一天,为方便您顺利办理8月份税款的申报缴纳业务,根据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将8月份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资源税的征期统一顺延到2008813日。

  200888813期间,北京地方税务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正常运行,请采用网上申报实时缴税的纳税人先行与开户银行联系确认银行系统88是否正常受理对公业务后,再进行三方协议网上申报实时缴税业务。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0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