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29日在香港签署。34项涉及服务业、贸易投资便利化及专业资格互认三个领域对香港进一步开放的措施,将把内地与香港的经贸交流与合作提升到新阶段。
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与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曾俊华29日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协议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周波、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副主任郭莉出席了签署仪式。
《安排》补充协议五在《安排》及其四个补充协议的基础上,对香港进一步扩大开放。
在服务贸易方面,内地在17个领域共采取29项具体措施,其中对会计、建筑、医疗、人员提供与安排、印刷、会展、分销、环境、银行、社会服务、旅游、海运、航空运输、公路运输和个体工商户15个领域在原有开放承诺基础上,进一步采取简化审批程序、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取消股权限制、放宽经营范围和经营地域等措施,同时新增加与采矿相关服务、与科学技术相关的咨询服务2个领域。
内地与香港还增加“品牌合作”作为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新的合作领域,在原有的电子商务和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增加合作内容。
在专业人员资格互认方面,补充协议五提出了深化会计、建筑领域互认工作的措施。
据新华社香港7月29日电(记者苏晓王悦欣)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29日表示,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粤港两地将推出25项深化两地经济合作的措施,新措施可以加快粤港两地经贸融合,促进两地经贸的长远发展。
29日,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与香港特区政府在香港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并推出25项深化粤港两地经济合作的措施,当中17项将在“安排”的框架下落实。
根据新签署的协议,为进一步深化粤港经贸合作,香港和广东省政府将在广东省率先推出或试行共25项开放和便利化措施,涵盖的服务领域包括会计、建筑及相关工程、医疗及牙医、人员提供与安排、环境、社会服务、旅游、教育、海运、公路运输和个体工商户。其中17项纳入为“安排”下的开放措施。其他先行先试措施涵盖教育和旅游。
教育方面,广东获委托审批香港机构在广东设立香港人士子弟学校。此外,教育部会与广东省建立联合审批机制,共同审批粤港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
旅游方面,“144小时便利签证”政策适用范围将扩大到广东全省。获内地授权的香港旅游企业先以深圳为试点,为在深圳暂住一年以上的非广东籍居民组织开展迪士尼定点团队旅游。另外,也会支持广东开展旅游综合改革试点,优先推动粤港旅游合作。
在此前签署的“安排”及其4个补充协议中,已经在社会服务、会展、旅游、文艺和食品5个领域内采取了7项在广东省先行先试的措施。加上此次“安排”补充协议五的措施,内地在“安排”框架下共在14个领域采取了24项在广东省先行先试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