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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国税明确活性漂白土应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 2008-7-16

·作者:佚名  ·来源互联网络  ·发表时间:2008/7/16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日前发布通知,明确,活性漂白土是以膨润土和硫酸为主要原材料,先加水打浆、过筛,后加硫酸活化,再经漂洗、压滤、烘干、粉碎等程序制作而成,属深加工非金属矿产品,其适用税率为17%.

据介绍,江西省有的地方对企业生产销售的活性漂白土增值税税率适用不当,按13%的税率计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对适用税率错误的应进行调整,同时要求企业补缴少交的税款,但不加收滞纳金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