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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猛增税改徘徊 东中西部各算各账 2008-02-21

·作者:席斯   ·来源经济观察网  ·发表时间:2008/2/21  

中国税收收入连续多年高速增长拉开了政界和学界对于税改的分歧。

很多学者建议加快税制改革,“在税收收入增幅快、规模大的情况下,应进行更多税制改革,弱化因税改造成的减收影响”。但是也有学者和官员主张,既然形势比较好,就没有必要进行大的结构性调整。

2007年,中国税收收入 4.9万亿元,增幅31%。中国税收已经连续5年增幅超过 20%。

大改与小改

“我们不能被税收收入的高增长蒙蔽眼睛,看不到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半个月前,在中国社科院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07/2008)发布会上,中国社科院财贸所副所长高培勇说。

当时,2007年税收增长数据刚刚公布,2007年税收收入4.9万亿元,增速高出GDP增幅20个百分点。随着税收收入的逐渐充盈,税改是大改还是小改,结构调整还是稳定为主,这个过去一向意见一致的问题,如今却有了分歧。

财政部科研所研究员孙钢说:“既然当前税收收入形势比较好,那么税改没有必要进行大的结构性调整,应以稳定为主”。

中国现行税制于1994年确立,已经实践了 14年。“所以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我们都认定新一轮的税收制度改革必须尽快全面得到启动。”高培勇说,要实现中共十七大提出的提高居民收入占 GDP比重的战略目标,最终的入手处就是要调整中国的现行税收制度。

2004年,高培勇就宣称“当前是启动新一轮税制改革的最佳时机”,此后,他又一再警示“不要错过这一时机”。从2003年10月以来,中国已经启动了数项税制改革,包括出口退税制度;个人所得税、消费税、车船税、农业税、企业所得税和耕地占用税。但高培勇说,这只是进行了小部分税改,真正的税改还没有开始。

新一轮税改从1998年就已开始酝酿。1998年,安体富当时作为税务学会副会长,与8位权威教授完成了一份关于税改的报告,提交国务院。报告建议尽快将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并提出两法合并时机已到。

但报告最后转交国务院法制办和当时的国家体改委继续研究,未被采纳。当时受亚洲金融危机影响,国内金融、企业急需“减税”改革刺激经济。但因为国内税收收入不高,中央并不想减少收入,减弱调控能力。

当时的一些提议,现在也仍在进行中。目前设计中的几大税改内容是,增值税转型向全国推广;个人所得税改革向综合与分类结合的形式改革;资源税从量改为从价计征;开征环境税、社保税;以房地产为主的财产税改革等等。

孙钢说,理论界能列出一大串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而决策机构往往要考虑很多现实因素。他说,在收入形势如此好的情况下,现阶段税改不必要做大的结构调整,哪里有突出问题,就调整哪一块。

他举例说,今年因为雪灾,物价涨幅更快,应该围绕民生问题做一些税制方面的调整。如跟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粮食制品、肉制品,乳制品企业增值税可以适当降低,目前这些企业实行的是17%的税率,可以考虑降到13%。

但高培勇说:“我们不能对税收收入总是唱赞歌,被税收收入的高增长蒙蔽眼睛,看不到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他解释,增长和税制改革不矛盾,有高增长,同时税制弊端同样存在。

孙钢认为,能掩盖说明问题还不突出,而且,“判断税制好还是不好主要看其基本职能完成的如何,完成得好,就没有问题”。

在孙钢看来,所谓税收基本职能就是收入,其调节作用是随着收入的产生和增减起作用。如果一个税种收不上税了,那么这个税的职能就有问题了。

收入情况好,说明税种的基本职能正常,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必要做大的税制改革,“毕竟不是为改革而改革,税制好不好不能仅仅从理论上看。”孙钢说。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安体富说,当决策者手里拿着上一年度税收收入数据时,发出“既然收入形势这么好,为何还要做大的改革”这样的疑问是可以理解的。

中国多项税制改革进展并不快。2004年从东北试点的增值税改革目前只是将试点扩展到了中部,而预计在 2005年两会上通过的企业所得税法,一直到 2007年两会才通过。燃油税研究了10多年,至今仍在“择机开征”阶段。

地方两种声音

对于税制改革,东部省区和中西部地区的看法也有很大差异。

宁夏财政厅税政处处长齐天生说,下一步税改政策应该重点完善地方税制、增加地方收入来源。这也是广大中西部省市的期望。

宁夏、甘肃、内蒙古等西部省区一直盼望尽早推出资源税改革方案。本次调整方案主要是由原来的从量计征到从价计征,同时税率在过去基础上上升4倍左右。资源税改革将明显增加西部资源省份的地税收入。

此外,西部省市从未停止对总分公司汇总纳税的缴纳方法和分配比例的呼吁,过去一年,新疆、陕西等省区多次向财政部和国税总局提交意见和建议。

但东部省份显然更希望稳定。江苏省财政厅官员说,东部与西部省市的税收收入差距大,所以改革地方税制,东部发达省市增加收入的可能性很小。“我们希望有一个稳定的税制环境,能够让地方稳定发展”。

不过,东部省市在收入分配上却有自己的建议。改变现有的中央与地方间税收收入分配比例是东部财税系统一直以来的主张。例如对增值税和所得税分享比例的调整,东部省市都曾提出过新方案。

在这个问题上西部省市却有不同想法,宁夏财政厅官员说,作为中央转移支付大的省份,宁夏并不希望提高分享比例。因为中央财政供给能力越强,宁夏享受到的转移支付就越多。如果中央财力降低,转移支付能力下降,西部地区就会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