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税总局规定,对于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一年而购买短期“交强险”的车辆,保单中“当年应缴”项目的计算公式为:当年应缴=计税单位×年单位税额×应纳税月份数/12.
从2008年7月1日起,保险机构在代收代缴车船税时,应根据纳税人提供的前次保险单,查验纳税人以前年度的完税情况。对于有欠缴车船税的,保险机构应代收代缴以前年度应纳税款。据北京市地税局介绍,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北京车主必须缴纳今年的车船税。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少缴税款,税务机关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额度收取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