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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起 ,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系统新版本上线 2007-09-05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发表时间:2007/9/5  

     为进一步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工作,提高稽核比对效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系统将由5.4版本升级为6.0版本。根据总局有关规定,从2007年8月起专用发票稽核系统(6.0版)正式投入运行,原专用发票稽核系统(5.4版)继续并行一个月。各地采集的专用发票数据,两个系统同时进行处理。自2007年9月起 ,5.4版系统将停止使用。
     新系统上线后,每月12日前,税局将运用防伪税控报税子系统采集发票存根联数据,对未报税企业及时催报;利用稽核系统(6.0版)具有的抵扣联滞留票按销售方查询功能,导出滞留票明细数据并及时补采存根联数据。
    另据了解,新版稽核系统上线后,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发票比对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43号)已由总局通知中告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