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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鼓励资源综合利用 佛山14家企业将获税收减免 2007-08-20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税收咨询网  ·发表时间:2007/8/20  

    昨日从国税部门获悉,14家佛山企业生产的产品日前被认定为“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为鼓励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展循环经济,获认定企业将获得相应的税收减免。

  资源综合利用是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一项长远的战略方针,也是一项重大的技术经济政策。据了解,要获得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企业的生产工艺、技术或产品均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能独立计算盈亏,并且符合环保要求,不产生二次污染。

  从2006年10月1日起,广东省组成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对企业申报资源综合利用进行联合会审。全省总共96家企业的96个“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中,佛山共有14家企业的产品入选。

  记者从国税部门了解到,根据国家鼓励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的精神,经认定的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或采用资源综合利用工艺和技术的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可申请享受税收、运行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