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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免税再发力 年减税或超300亿 2014-10-10

·作者:陈益刊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发表时间:2014/10/10  

经济下行压力之下,作为中国经济最活跃细胞的小微企业再获免税新政。

 

108日,财政部、国税总局公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自2014101日起至201512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去年81日,国家对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月销售额度是2万元,此次新政将这一额度提高至3万元。

 

财政部此前表示,免税额度为2万元时,每年预计为小微企业减税300亿元。此次免税额提高至3万元后,减税规模将超300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国家年内第二次出台对小微企业减税政策,实属罕见。

 

今年48日,财政部、国税总局公布《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411日~201612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此次新政则在小微企业营业税和增值税免税力度上加码。

 

年内两次出台小微企业减税政策,是迫于经济放缓的压力下的稳增长措施。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9月底召开的二十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上表示,从财政政策来看,中国政府在促进经济增长的财政政策上,第一位就是进一步给小微企业减轻税负。

 

此次新政有效期为2014101日至20151231日。这或意味着,若新政不再延期,2016年小微企业月销售免税额将重回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