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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使230多万小微企业纳税额减少约四成 2014-3-11

·作者: 张静 秦夕雅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表时间:2014/3/11  

王军昨日在人民大会堂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到今年131日,有282万户企业涉及“营改增”改革,其中82%,也就是230多万户是小微企业,其纳税额减少了40%左右。

 

此外,他还表示,税务总局正在会同财政部研究推进生活服务类企业的营改增方案,“这类企业有几百万户,其中更多是小微企业,实施后也会得到支持发展的税收优惠。”

 

关于今年的工作,王军介绍,首先是适时适当研究提高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减半征收的上限,可以让更多企业享受优惠;其次是扩大营改增范围。

 

“总理说了,让铁路、邮政、电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这个‘等’字,包括电信行业推出后,会令更多小微企业直接或间接得到优惠。特别是‘等’字,为我们研究推进生活服务类企业的‘营改增’提出了任务,我们正会同财政部研究这方面的方案。”

 

据王军介绍,直接享受税收优惠的主要包括三方面:第一,小微企业当年营业额不超过六万元的,实行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有120多万户在享受这一政策;第二,去年81日,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免征税,有600多万户受益;第三,在全国范围内推进营改增,到今年131日,有282万户企业参加改革,其中的82%,也就是230多万户是小微企业,它们的纳税额减少了40%左右。